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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改变着我们的生活,带给我们全新的感受。

乔布斯是前苹果CEO,被世人称作“苹果教父”,他以自己与众不同的思维创新、改变了苹果公司,更改变了世界。

1976年,并不富裕的乔布斯与两位好友一起创建了苹果公司,他们由最初的三人小公司努力拓展成了有几百人的大公司。但就在1980年乔布斯成为美国最年轻的亿万富翁时,他被赶出了苹果公司。

乔布斯并未因此而气馁,又创立了NEXT公司和皮克斯公司,用自己创新的思维打造着这两家公司。十年的努力后,乔布斯又一次回到了苹果公司。从1998年开始,乔布斯用独特的思维创新,发明了多点式触控技术。苹果公司在他的引领下成功推出了iphoneipad等全新产品,在全球通讯领域掀起了革命,通讯业因此而得到了飞速的发展。

纵观乔布斯一生,他一直在自己的岗位上奋斗着,以创新推动发展恰是他奋斗的核心,他以自己独特的创新思维改变着全人类的生活。

掩上《乔布斯传》,慨叹其传奇一生同时,我不禁陷入深思,我们的生活中又何止有通讯业需要创新发展呢?

正是一代又一代的创新与改良,袁隆平培育出了高产的杂交水稻,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世界粮食短缺问题;正是创新的突发奇想,街头、墙角的裂缝以一幅幅充满艺术气息的画面给我们带来了美的视觉冲击。

我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军事拼装玩具迷,我收集了许许多多的拼装玩具。随着玩具数量的增多,多余、废弃的玩具零件也一箱箱地多了起来。有时面对这一大堆玩具零件还真是费脑筋。有一次,我突然灵机一动,为什么不将零件再拼成我自己想的样子呢?

我立马行动起来,将一箱箱零件分好类,开始进行原创拼装。一箱箱零件变废为宝,拼出的玩具一点不比按图拼装的差,这让我异常兴奋。有了这样的体验,我就不仅仅是在废弃零件上创新,我还不断在拼装好的模型上进行改良。通过改装玩具,将一些多余的零件用上去,我经常能够陶醉在其中。玩乐中的创新同样使人快乐无比,给我带来了无尽的乐趣。

乔布斯用创新思维带动了科技的革命,他用事实向我们证明了生活离不开创新,是的,生活中处处都有创新,且正不断改变着我们的生活。

 

 

                                            陆亦澄

一头落脚猪,最终获得了大奖,它虽然是猪,但充满活力;它虽然衣食无忧,但它并不满足,它要朋友;它虽然外表不讨人喜欢,但它有颗善良的心;它虽然不想死,但它觉得它可以为朋友而死;它虽然得了大奖,但它还是很谦卑;它虽然可以安享以后的生活,但它不会忘记是谁救了它的命;它虽然有夏洛的子女们做朋友,但在它心中,没有谁可以替代夏洛。它就是威尔伯——一头可爱的猪,一头善良的猪,一头谦卑的猪,一头聪明的猪,一头有感情的猪,一头有爱心的猪,一头会永远把朋友放在第一位的猪,总而言之,言而总之,威尔伯是一头好猪。

书中的威尔伯因为一个半转身后空翻而出名,但这是一部小说,小说中往往有夸张的成分,所以威尔伯能做出这个动作也不足为怪。

人必须拥有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品质就是谦虚,俗话说:“谦虚使人进步。”而威尔伯也正是因为他谦虚的品质而获得大奖。在比赛中,他不论遇到比他强的对手还是比他弱的对手,他都觉得别人比自己强,他不因为自己会空翻而骄傲。最终他获得了大奖,但得奖后,他也并没有骄傲、自满、四处炫耀自己,而是回到自己的“家”,和夏洛,鸭子,马做他们自己的事,每天有许多人会来看看这只神奇的小猪,而威尔伯对此有些不屑一顾,他觉得这些参观者很烦人。也许,正是因为他的这种性格、品质,他才会交到这么多的朋友,才会有这么多人愿意帮助他。

威尔伯的一生,可以说都是被朋友救回来的。

在它出生时,因为太小,阿拉布尔先生就决定不要它,万幸的是威尔伯的主人、最好朋友弗恩出现了,弗恩说服了她爸爸把它留了下来,威尔伯才在谷仓里有了一个家,才能遇到它的另一个知心朋友——夏洛。当威尔伯听到自己的命运将会是一块块摆在餐桌上的火腿肉时,夏洛帮助了它,使它不必被人宰杀。威尔伯能活下来并成为一只出名的猪,不光需要它自己的坚持不懈,还需要有忠实的朋友来帮助它。若没有弗恩,没有夏洛,威尔伯可能直接被丢弃,或者变成了人们餐桌上的又一盘美味的火腿肉。

所以一个人的一生中,唯一不可缺少的就是忠实的朋友,朋友,就是那些可以跟你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人。

一个女孩,给小猪一段美好的回忆;一只蜘蛛,给小猪一段难以忘却的友谊;一群牲畜,给小猪一个温暖而温馨的家;几只小蜘蛛,给小猪新的希望。

夏洛的网——一只小猪的一个有趣、惊险且十分美好的故事。

 

                                                      邱奕涵

寒假终于来了,我已经好久没有和我的电子游戏见面了!

一到家,我就迫不及待地打开电脑,准备遨游游戏世界。可谁知,刚玩了一会儿,就听到妈妈对我说:“别老玩电脑游戏,看看书吧。”我只好不情愿地找来一本书,翻翻看看起来。没想到,这本书幽默风趣的情节一下子就把我吸引住了。

这本书名叫《堂吉诃德》,描写了一个绅士堂吉诃德因迷恋骑士小说,竟异想天开也要外出历险,他找来邻村得农民桑丘?潘沙作侍从,又把一位农村姑娘当做自己的意中人崇拜。他前后三次外出历险,做出许多可笑之事。最后他被化装成骑士的朋友打败,被迫放弃行侠游历。临死前,他醒悟到自己迷信骑士小说是错误的。

初读此书,我就感觉到堂吉诃德的可笑和可悲。那些胡编乱造出来的骑士小说侵蚀了他的心灵。使他将客栈当成城堡,将羊群想成军队,把风车当作巨人。堂吉诃德沉浸在自己的虚拟世界里,把自己想象成一个专爱打抱不平的游侠骑士,结果自己和别人都吃尽了苦头。

堂吉诃德沉迷与虚拟世界不能自拔。但是,虚拟就是虚拟的,现实就是现实的,怎么能将虚拟的东西搬到现实中来呢?

一位绅士因迷恋骑士小说,最后竟落得如此地步,着实让我们深思。当今世界,像骑士这样的不良诱惑还有很多,如果我们沉迷其中,那么必定会像堂吉诃德那样无法自拔,一发不可收拾。一旦沉迷于虚拟世界,我们就会渐渐地忘却现实世界,导致学习成绩下降,自己的身心健康受到伤害,甚至对亲友使用暴力,违法犯罪等情况。

说到这里,我不禁想起了自己。自己一到家就开始玩电子游戏,还嘲笑堂吉诃德,简直就是五十步笑百步。我猛然醒悟过来:如果自己再像这样沉迷于电子游戏,终将成为新的堂吉诃德!自己为了有多余的时间玩电子游戏,竟不惜将作业敷衍了事,结果第二天被老师批评。我扪心自问:虚拟与现实到底哪个更重要?

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网络为人们提供了便捷:百度百科让人们能够更快捷地查询资料,电子邮件让千里传音成为可能。但是,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虚拟网络就像一把双刃剑,让许多人成为了它的奴隶。许多人因沉迷于电子游戏之中无法自拔而废寝忘食,荒废学业。而现实世界虽然残酷,但它真实得伸手就能触到。人们无论如何都终将面对现实。只有在现实世界中取得成功,那样的人生才有意义。

正如影片《新警察故事》那样,阿祖和他的同伙们逃离现实,在现实中上演刺激的杀人游戏,最终玩火自焚。这种悲剧还少吗?不该引起我们深思吗?

一位绅士的疯狂举动,令我深思!

 

                                李泽杭

没有了阅读习惯,平常也已很少看书,为完成女儿的家庭作业,在她的“硬追强逼”下,努力看完《追风筝的人》,出乎意外,竟然为这样一本偶尔翻阅的书,久久回味,思考良久。些许心灵震撼,颇多成人,书中那一段段人物对话,那一出出故事情景,仿佛自己亲历其中,似曾相识,我又笑了,仿佛看到友谊和人性的光芒,永不磨灭,在不同空间、不同人种间代代相传。

身为少爷的阿米尔和仆人哈桑情同手足,他们总是并肩而行,每当阿米尔被人欺负的时候,哈桑总是义无反顾的站出来保护,我不禁感叹,少年时光的友谊,干净、持久,那么阳光,充满着力量。很多人说这是哈桑天生的奴性,我不赞同,每个人都曾经历过那一段青葱岁月,我看见他们之间分明有一道友谊的光芒在闪耀。

当阿米尔问哈桑:为什么确定自己一定会知道被切断绳线的风筝掉落地的时候。哈桑肯定的对阿米尔说:我就是知道。然后反问,我什么时候骗过你?阿米尔轻声说:我怎么知道你有没有骗过我。哈桑发誓:为了你,我宁可啃烂泥。阿米尔进一步确定:你真的会为我啃烂泥?哈桑坚定的说:我肯定。然后又说,但是你又怎么能忍心让我啃烂泥。看到这里我感到很温暖,仿佛看到我和我的好兄弟,或是我女儿和她最亲密的伙伴,席地而坐,互相盟誓,就像哈桑总是说“为你,千千万万遍”!人性忠诚互助的品格在这一刻被放大到了极致。

社会教育养成人性个体的差异,人性灵魂的毁灭,最终酿成悲剧性的结果。在孩子的潜意识里早早被灌输了相应于自身社会地位的“应该”与“不应该”,面对哈桑的忠诚,生性懦弱的阿米尔却选择沉默冷酷的逃避,一个哈扎拉仆人理应为主人尽忠,而高贵的普什图少爷不值得为一个卑贱的哈扎拉仆人冒任何风险。哈桑为了阿米尔的风筝坚定勇敢的和大于自己的对手较量,阿米尔躲在角落里不敢现身,甚至在对手残忍的揭示阿米尔和哈桑之间是主仆关系,哈桑大声反驳说两个人是朋友的时候,阿米尔却没有一点激励,也没有丝毫感动,人性的怯懦终于将他的灵魂吞噬,于是悲剧最终还是发生了。

看到这里,我不禁问女儿,如果你的朋友像哈桑那样被人欺负,你愿意为她挺身而出吗?她毫不犹豫的反问我,干嘛不么。我由衷的笑了,为她真诚、为她的干净、为她的单纯,由衷的欣慰。

希望,我们的孩子交友,无关乎出生、家庭、地位!希望,我们的孩子懂得付出,无关乎别人对你的付出!希望,我的孩子学会感恩,永远在乎别人对你的好让自己心中的那只风筝永不断线,而不必痛苦的牺牲,不再苦苦追赶。

                                        郭姝涵爸爸

曾经,你为我千千万万遍;现在,我要为你千千万万遍,那是我对你爱的诠释。                                                      ——题记

 

梦中我默默呢喃:“为你,千千万万遍。”

“哈桑伸手用衣袖擦擦脸,抹去眼泪和鼻涕。他站稳了,把风筝递给我。”阿米尔没有说话,他内心痛苦的挣扎着,最终还是默默隐藏了事实,他把哈桑对他的忠诚,他们之间存在的友谊,慢慢转化为虚伪。泪水一滴一滴地打在他心头,没有声音,只有悔恨、痛苦。作为阿米尔忠实的仆人,哈桑把阿米尔视为朋友,但阿米尔一直对哈桑的忠诚看作是应该的,忽视他为自己一次又一次地受伤。

而她,她是我身边的阿桑,不是我的仆人,而是我的外婆,我最爱的外婆。

脾气向来古怪的我经常会对长辈所做的一切感到厌烦,时常大发脾气。

那次,我又故态重萌,但这却也是我记忆里最后一次莫名闹脾气了。全家要去外面吃饭,可从小不喜欢热闹的我就是不想去。我顾自看着我的《追风筝的人》,外婆坐在我旁边,耐心地劝我哄我,告诉我这是对长辈起码的尊重。刚被爸爸骂过本来就心烦的我,根本就听不进旁人讲道理,哪怕是我最爱的外婆。

“你烦不烦啊!”

我就想劝劝你。

别吵了,我说不去就不去。”

外婆愣愣地听着我大喊大叫,她不会如其他人般的生气,甚至大发雷霆。相反,她异常的平静,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反应,只是这次她是嘴里碎碎念着“我老了,孙女都嫌弃我了”有些失魂地出去了。不懂事的我,并不知道此时的外婆有多么难过。

我沉浸在书的世界里。谁会料到,在多年以后,一直愧疚的阿米尔得知了一个惊人的消息:哈桑竟然是他同父异母的兄弟,充满愧疚的阿米尔赶回家乡,不料,哈桑无法再回应他。哈桑去世了。这让阿米尔万分悲痛与内疚。他决定,像当初哈桑帮他追风筝那样为他的儿子好好追一次。

看到这里,不知不觉地我就想起了一个人——外婆。我的外婆与哈桑竟是如此神似,从不埋怨,只是永远选择默默承受。

我为自己的冲动后悔莫急,但不愿向人低头的我却矛盾着,后悔着,挣扎着,煎熬着,不肯主动向外婆道个歉。我心不在焉地继续看书。但对外婆的内疚却像爬山虎爬满了我的心。正当我心烦意乱时,外婆静静地来到了我身边,装作专注,我仍管自己看我的书。静谧的氛围令我感到既尴尬又毛骨悚然。

“吃饭了。”

柔柔的声音响起,我的心忽地被温暖占据。回头看到外婆的眼神,没有丝毫愤怒,反而是带着点乞求,那是怎样的一种卑微的姿态啊,竟然像哈桑面对阿米尔。我愣愣地看着外婆,鼻子酸酸地,惭愧、难过包围了我。我轻轻地应了声,再也忍不住泪水流下来。使劲去抹眼泪,但似乎是越抹越多,我故意发出很响的擤鼻涕的声音,来掩盖我冰冷的心下脆弱的感情。

抬头看外婆,外婆花白的头发少得可怜。外公的离去给她的创伤太大了。“外婆,我错了。”“没事,快吃饭,等会儿冷了。”我大口大口扒着饭,眼泪还是不由自主地往下流。外婆像哈桑对阿米尔那样对我无限宽容,这种宽容让我无地自容。

我又想起哈桑,我明白了外婆一直以来就是我的哈桑。我是否该握紧手中的风筝线,并把这只被风侵蚀透了的风筝,再补回当初那样的完整、,纯净而泛有光泽?

现在该是我做外婆的哈桑了,我要蜕变。曾经,你为我千千万万遍;现在,我要为你千千万万遍。

是的,为你,千千万万遍。

               

                                        

 

914  姝涵


                                      —— 《城南旧事》读后感

      小学时的课文《冬阳童年 骆驼队》,让我感受到了文字背后童年的那份天真,感受到了老北京特殊的韵味,从此我就对这篇课文的出处:《城南旧事》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和幻想。就在这个寒假,我终于读完了整部作品。 

  《城南旧事》这部作品由五个篇章组成:《惠安馆》、《我们看海去》、《兰姨娘》、《驴打滚儿》及《爸爸的花儿落了》。全文以英子她孩子般纯洁的眼睛来看待记录北平生活的点滴,记载着英子七岁到十三岁的成长经历,旁观着成人世界的悲欢离合。20年代末,六岁的小姑娘林英子住在北京城南的一条小胡同里。经常痴立在胡同口寻找女儿的“疯”女人秀贞,是英子结交的第一个朋友。英子对她非常同情,帮秀贞找到离散六年的女儿。秀贞立刻带妞儿去找寻爸爸,结果母女俩惨死在火车轮下。后来英子一家迁居新帘子胡同,英子又在附近的荒园中认识了一个厚嘴唇的年轻人。他为了供给弟弟上学,不得不去偷东西。英子觉得他很善良,但又分不清他是好人还是坏人。不久,警察局抓走了这个年轻人,这件事使英子非常难过。英子九岁那年,她的奶妈宋妈的丈夫冯大明来到林家。英子得知宋妈的儿子两年前掉进河里淹死,女儿也被丈夫卖给别人,心里十分伤心,不明白宋妈为什么撇下自己的孩子不管,来伺候别人。后来,英子的爸爸因肺病去世。宋妈也被丈夫用小毛驴接走。英子随家人乘上远行的马车,带着种种疑惑告别了童年。

  英子的世界是单纯的,充满疑问的,她从不在自己的世界里上锁,总是任由人们进进出出。所以她和被人们认为是疯子的秀贞结下了友情,三天两头的往惠安馆里钻;她和“小偷”写下承诺,甚而认真地听着“小偷”的故事;她看到爸爸与兰姨娘不太正常的交往,以她孩子特有的狡黠保卫妈妈,保卫家庭;她爱着自己的奶妈,望着她离去,英子伤心难过。透过英子童稚的双眼,我们看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文中没有任何矫揉造作的用孩子的天真,道尽人世复杂的情感。

  《城南旧事》淡淡的文字,悠悠的叙述将我领进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老北京,在娓娓动人的真挚叙述中抒发了对童年的缅怀和对人间温暖的呼唤,其中的很多细节让我也似乎回到了童年,那卖杂货的小贩,那对老师教的文字不太明白的背诵,那曾经的村里的“疯子”,还有那过早凋谢的爸爸的花……文章不但写得亲切动人,而且每个故事都能令我思绪起伏,多种交集的感觉同时在心头涌现。

  故事中满含着怀旧的基调,流淌着伤感的情愫,书中的一切又都像我们不易觉察的缓缓的岁月,都是那样有条不紊,缓缓的流水、缓缓的驼队、缓缓而过的人群……景、物、人、事、情完美结合,恰似一首淡雅而含蓄的诗。

看《城南旧事》,使我的心头漾起一丝丝温暖,一阵阵伤感,告别童年,告别生活中曾经的那些朋友。


      想必大家都知道西游记这部著作,这是一部神魔长篇章回体小说。师徒四人在去西天取经的道路上,经历了九九八十一种苦难,最终顺利取到真经。作者罗贯中向我们展示了一个绚丽多彩的世界,人们无不惊叹这种丰富而大胆的艺术,这是一部值得我们去看的小说。

      首先来说说看主人公孙悟空,他是一个非常了不起的英雄。身怀绝技,拥有无穷的本事,学会了七十二变、筋斗云,据文中所说,一个筋斗能翻十万八千里,火眼金睛能看穿一切妖魔鬼怪的伪装。又从东海龙宫那边抢到了神兵利器如意金箍棒,不愧有齐天大圣之称。他天不怕地不怕,具有不屈的反抗精神。机智勇敢,敢作敢当,以一个英雄形象出现

      然后是猪八戒,他的本事虽然不如孙悟空,也谈不上什么光辉高大,作者却将他刻画的十分精彩。猪八戒原来是太上老君的记名弟子,后来被逐出天界,却错投了猪胎。好吃好色贪小便宜是他的本性,还常常要打退堂鼓。浑身毛病的猪八戒,却是一个憨厚老实的人,他并不是一个被否定的人物,所以大家都不会去厌恶他,还感到了他的可爱之处。

唐僧就是个啰嗦而又善良的苦行僧,崇信佛法、严守戒律,勇往直前的精神坚不可摧。当然也有坏处,比如昏庸顽固、是非不分,就连凶残的敌人也可以原谅,偏听偏信。他没有孙悟空的本领、猪八戒的力大无穷,也没有沙僧的吃苦耐劳、白龙马的脚力,但是有着一颗淳朴勤恳的心。

白龙马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角色。原本是西海龙王三太子,被贬到蛇盘山等待唐僧取经。不过也是,如果是普通的马,根本吃不消这样的长途跋涉,只有它才能担任这种重任。

再来说说路上发生的事情吧。在取经路上自然不会是一路顺风的,三打白骨精便是一个精彩之处。白骨精三次变化为人,被悟空识破。而唐僧却迂腐的认为悟空杀人,还赶走了他,可怜的唐僧因此被劫走才得知了真相。当然悟空因为担心还是前来解救,杀了白骨精。如果说唐僧是旧时代腐败势力,那么孙悟空便是崇尚反抗精神的先进代表。

一路上师徒四人以及白龙马经历了众多险难,有着共同的目标——取得真经。齐头并进团结合作,就算付出了无数心血、尝尽了酸甜苦辣,也一直坚持不懈的走了下去。故事中的唐僧永远唠唠叨叨,吩咐徒弟们做这做那,自己却懦弱迂腐,没有社会经验。因人妖不分,总是把孙悟空赶走。四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与缺点,作者刻画的非常精彩,这大概就是为什么西游记被誉为四大名著之一的缘故了吧。

小说很精彩,师徒之间的执着、不危险峻,锲而不舍的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西游记》让我受益匪浅,使我明白:只要能把一件事情从头做到尾,不管成功还是失败,这便是一种成功。

 


古人说:“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在读书的过程中。你往往能得到许多的启示和无限的感想。它是一把可以打开智慧大门的钥匙,读懂了它,就等于开启了它……

在我的书柜中翻阅的时候,在最顶层的角落中,我发现了一本崭新的书,它的名字叫《呼兰河传》,显然我并没有看过,但我却深深的感觉到了它里面包含着的渊博的知识。作者萧红很多次提到了她的祖父与她嬉戏玩耍的场面,。书中有一处情节让我至今难以忘怀,幼年的萧红趁祖父不注意,往他的帽子上插满了玫瑰花,祖父却没有察觉,还说:这季节的玫瑰真香啊!萧红在旁边哈哈大笑。我感受到了童年的美好与天真。是呀,童年是上帝送给我们最好的礼物,我们要好好珍惜这段时光,因为度过了它,你就再也回不去了,更重要的是,你一生最美好的记忆都在里面。

在查阅资料后,我为萧红感到深深地惋惜,我没想到她31岁就死了,这样好的一位作家去世了。读阅她的人生平淡得像秋水一样,是一个灰色的城市,灰色的社会。在那个动荡不安的年代,人们再善良,也抛不开那些有百害而无一利的旧思想。人们靠自力更生却摆脱不了小市民的身份,却会为了鸡毛蒜皮的小事而喋喋不休。啊,真想永久停留在童年。可是时光总是要走的。那就用一颗善良、热情、奋进的心来好好珍惜、感受这如花的大好时光吧。


                                                ——《母亲》读后感

读了《母亲》这篇小说,使我感受很深,也使我领悟了人生的真谛。

在亡夫前的符拉索娃身上体现的是一种旧社会对妇女的歧视与不公,在亡夫后,她身上体现出的则变为一位仁慈的母亲,更是一个敢与面对真理的人。而她的儿子巴威尔,则更是一个大写的人。他不为生在贫民区而自甘堕落,而是去寻求自由的所在。他也不负母亲的期望,不会像在他身旁的青年们一般只会喝酒睡觉,他不甘过这种被资产阶级奴役的日子,这也正是革命热情的所在,对人们的思想与生活有着莫大的关联,而正因为如此,才能唤起广大民众的认同。

当母亲感觉到巴威尔变得跟周围的青年们不同的时候,并且意味到儿子已经献身给一种神秘而又高尚的组织后,她的世界也逐渐从原来的暗淡黑暗中摆脱出来,和儿子站到了同一条战线上。他们共同学习,因为巴威尔说过:我们必须懂得,我们的生活为什么这样痛苦?在文中有一段曾叙述了巴威尔向母亲询问她有什么高兴的事情的时候,母亲只是悲伤的摇了摇头,但同时却又感受到了一种从未有过的既悲又喜的新鲜情感,悲的是对过去几十年自己苦难的生活的自怜,喜的是第一次有人谈及她自身。她只觉得一缕温暖温和地抚慰着她那千创百孔的心。而正是因为这一句暖人贴心的话,让母亲开始向往儿子所从事的这一事业所带来的新的世界。

而文章的另一亮点则是巴威尔与他那些志同道合的朋友们之间无限的情谊了。他们之间那种纯真的友谊,那种没有猜忌的对待,那种为了同一个目标而携手并进的步伐,都是我们身在现当代的人们所企望的。当时,对自由的向往把世界各地的人们都凝聚起来。文中也曾提到过,巴威尔与他的朋友们经常在一起谈论外国工人阶级的新闻。他们总会因为远在异国他乡的革命斗士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勇敢地同政府与地主、农场主而公开地声讨而热烈地欢呼,像孩童似的快乐。他们的呼喊声能传播到很远很远的地方,传播到那些他们所不认识的同志们的耳畔。在这种情感的冲击下,他们把许多人都融在了一起,也感动了母亲那苍老的心,虽然她并不老,可生活的苦难却早已将她推向了衰老。

虽然巴威尔因为他所从事的事业对那些统治阶级的人极为不利,所以两度入狱。但母亲却继续着儿子的事业,他们现在只想将全世界的苦难人民团结起来,唤醒他们沉睡的心,呼唤他们别在这样浑浑噩噩地过下去。

在他们在自己生活的土地上号召大家罢工,推行八小时工作制度的时候,巴威尔与他的朋友们都不惧怕那些权势在握的权贵们,他们用自己的感悟与号召力举行了示威游行。虽然部分人们依旧惧怕那些权贵的势力,在镇压下退出了游行,但巴威尔一行却依旧将游行进行到底。虽然后来有几人被捕,但却丝毫动摇不了他们的决心。权贵惧怕的就是这种人性的复苏。在巴威尔往厂里散发传单的时候就体现得十分明显。

然而,这篇小说最后一幕,母亲在人群中呼喊着散发传单,向人们演说。宪兵扑上去毒打母亲。

不屈的母亲高呼:

复活的灵魂——是杀不死的!

真理是用血的海洋也扑不灭的……”

    读完了这篇小说,我明白了人生的真谛——没有谁会被奴役,也没有谁能奴役他人的心灵。


 

这个寒假我读了美国著名作家Jack London的代表作《野性的呼唤》。这虽然是一部记叙狗的故事,但是故事中折射出的却是我们人类社会的种种法则。

 

这本书的简介是: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它目睹了人与人、狗与狗、强者与弱者之间冷酷无情和生死争斗,于是为了生存,它学会了只求活命、不顾道义的处世原则,变得凶悍、机智而狡诈。最后,在森林中狼群的呼唤下,巴克狼性复萌,逃入丛林,重归荒野。

 

故事的主人公名叫巴克(Buck),原本是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一个法官家的一条宠物狗,他深受法官的喜爱,过着无忧无虑贵族般的生活。但是随着在加拿大的克朗代克地区(育空河地区)发现了金矿,巴克的命运就彻底改变了。他先是被法官家的园丁带走卖掉,随后就被运到了寒冷的北方。那里没有加州温暖的阳光,有的是一望无际白雪皑皑的平原和呼啸而至的北风;那里没有法官家庭里的温存与爱抚,有的是棍棒和无休止的争斗;那里没有所谓的道德,有的是不择手段填饱肚子。初来乍到,巴克有点初生之犊不怕虎的气魄,桀骜不驯,任何敢欺负他的人他都敢反击。但是狗贩子为了杀杀他的傲气,用棍棒将一次次反击的巴克打倒在地,直到他再也站不起来为止。从此聪明的巴克学会了一定要听拿着棍棒的人的话。 

 

而作者杰克·伦敦这部作品虽然是在写狗的故事,但是其中所折射出来的却是我们人类社会中的种种规则。比如说巴克初到北方目睹科莉被杀的那段故事。其实那就是我们人类社会中的暴力啊!现在的社会虽然有法律在约束着每一个人的行为,但是在不少的情况下暴力仍然是解决问题的唯一选择。譬如说巴克在他的法官家庭里时显然不需要用暴力来解决问题。在那样一个知书达理的家庭里,任何矛盾都可以通过谈判来解决。但是巴克到北方后,哪里有什么道理可讲,有的是血腥的争斗,谁能战胜对方谁就获得尊敬,仿佛原始社会一般。我记得曾经看过《角斗士》这部片子,站在斗兽场中的勇士如果能杀死对方就会获得欢呼,不论它使用的手段多么残忍多么卑鄙。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唯有奋力一搏去赢得每一场搏斗的胜利。心里哪怕只生出一丁点的怵意就会让我们死无葬身之地。

 

《野性的呼唤》有一次让我思考了我们的社会。其实人类本身也是一种动物,只不过我们有着比动物更加发达的大脑,这是让我们用来思考、琢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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